新闻中心

能源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6-09-08


为促进推荐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及《天津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能源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推免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以德为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领导小组由能源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学科专家教授任成员。推免工作小组由教学副主任、副书记任组长,由相关教务员、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组成。推免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为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

三、推荐范围及要求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本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必修课程积欠学分(从2026级起,缓考后首次成绩将纳入推免评价体系);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需对四级分数低于425分的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五)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根据本专业情况,在推免名额的150%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

(六)对品学兼优、热爱祖国,且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最高奖的团队负责人;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1枚金牌及以上成绩,原则上成绩在前60%,符合本办法遴选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我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七)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按照团中央与校团委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通知为准。成绩排名按照学院推免统一排名方式计算。

四、综合考评成绩组成

推免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即:综合考评成绩=学习成绩+优秀加分。

学习成绩按学生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优秀加分由学生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提出申请,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

优秀加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7项内容。

五、推免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分,各项累计加分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

(一)入伍服兵役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按期退伍或退役,给予2分加分。

(二)志愿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根据实际情况由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给予0-1分加分。团队获得荣誉的由团队集体协商各成员所占百分比,总分不超过1分。

(三)国际组织实习

在国际组织实习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具有半年以上教育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cn)发布的岗位实习经历,根据实习情况给予0-1分加分。

(四)科研成果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学生在校期间以天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发表学业相关高水平科研学术论文,给予0-2分加分。学生在本科阶段以天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给予0.5分加分,专利加分限一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论文,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五)竞赛获奖

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竞赛获奖情况给予0-3分加分。学科竞赛范围为列入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全国赛)及学院(专业)认定的其他学科竞赛。对联合参赛的,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竞赛加分列表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4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

5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8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9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1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2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3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4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5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6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7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18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9

“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

20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1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22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23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4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5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6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7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8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9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30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智能交互创新赛、AIGC创新赛、嵌入式挑战赛

31

世界技能大赛

32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33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34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6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创新赛道、创意赛道、毕业设计赛道

37

蓝桥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和信息技术大赛

38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9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40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41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2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43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44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5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6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7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48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9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50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51

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科技大赛

52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53

国际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54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55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科学探究类、创新创业类

56

华为ICT大赛

57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应用赛道、设计专项赛、FPGA创新设计赛道

58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59

机械原理(机构与机器科学)国际奥林匹克竞赛

60

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61

中国大学生飞行器设计创新大赛

62

Honda中国节能竞技大赛

63

科研类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64

中国好设计

65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66

中国(国际)传感器创新创业大赛

67

全国大学生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设计竞赛

68

中国工程机器人大赛暨国际公开赛

69

全国电脑鼠走迷宫竞赛

70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71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72

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

73

FIRA机器人世界杯竞赛

74

微软“创新杯”编程大赛

75

“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

76

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竞赛加分标准:

重点支持竞赛

获奖等级及加分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

大赛

金奖 3分

银奖 2.5分

铜奖 2分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一等奖(含特等奖) 3分

二等奖 2.5分

三等奖 2分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金奖 3分

银奖 2.5分

铜奖 2分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

单项奖 3分

入选奖 2分

/

其他学科竞赛

获奖等级及加分

一等奖 1

二等 0.8

三等 0.5

备注:

竞赛团体奖按参加人次进行分值分配:

12人参赛:第一名*0.6,第二名*0.4

23人参赛:第一名*0.5,第二名*0.3,第三名*0.2

34人及以上参赛:第一名*0.5,第二名*0.3,第三名*0.2,第四名及以后*0.1

4)若团体奖不区分排名,需提供书面说明自行区分排名并有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总分不能超过获奖等级分值总和。

5)竞赛一等奖(含特等奖)指的是该赛事最高奖,二等奖、三等奖以此类推。

6)如学生参与竞赛不在上述竞赛加分列表中,由专家组根据竞赛实际情况综合考量予以相应加分。

(六)参加文体竞赛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包括国际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由学校开具相关证明给予加分。获得国家级比赛(包括国际比赛)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7分,第三名加0.5分。团队比赛按照参赛人数平均分配百分比,特殊情况由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在重要文艺类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由学校开具相关证明给予加分。获得国家级比赛(包括国际比赛)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7分,第三名加0.5分。团队比赛按照参赛人数平均分配百分比;合唱团、乐团等大型团队成员集体比赛获奖在加分基础上乘系数0.2,特殊情况由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六、推免工作程序

此次推免工作分为准备、申报、鉴定答辩和公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能源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组,制订《天津大学能源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二)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由本人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向所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相关活动的真实性,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体育文艺成绩、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专家审核小组及答辩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无需再参加审核鉴定。

(四)公示阶段

根据推荐条件、遴选规则和推免名额,形成拟推荐名单(含候补人选)及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审定。审定的名单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七、其他说明

(一)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带有本人签字的《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未按时递交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四)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

1.毕业前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

2.毕业时未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3.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遴选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4.其他应取消推免资格的情形。

(六)推免工作咨询及投诉途径:

电话:022-61119559

邮箱:esse@tju.edu.cn

(七)推免公告网址:

http://esse.tju.edu.cn/(通知公告)

本办法仅适用于2027年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日常解释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


能源学院

二零二六年九月